欢迎来到中国化学会官方网站!

访问新版网站 | 关于我们

所在位置:中国化学会 > 期刊/书籍 > 书籍 - 中国化学会史 -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 迈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49-1966年)
中国化学会史 -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 迈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49-1966年)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 迈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49-196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以下简称科委)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相继组建成立,加强了对科学事业的领导。同时,大学不断增设,工业部门和国防单位相继建立了专业性的研究机构,各单位的科研条件不断改善,科技力量不断加强,从欧美和苏联陆续归来一批学者投身新中国建设,成为科技事业的带头人和骨干。1956年国家制定了十二年科学长远发展规划,为我国科学铺就了广阔的道路,从而使我国的科技和教育事业获得了迅猛发展。作为科学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化学会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学会组织的迅速发展、为学会活动的不断扩大提供了无比优越的条件。

                   一、组织机构的变革与会章的修改
  1950年8月17日至24日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成立了“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科普”),为全国统一的组织。时任中国化学会的理事长曾昭抡和侯德榜、陈康白均当选为科联副主席,时任化学会秘书长的袁翰青当选为科普副秘书长。
  全国科联成立后,1950年12月1日中国化学会举行了第十六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对解放前该届理事会人选再次予以确认,对会章做了较大修改,并于1951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实施并选举产生了第十七届理事会。推选侯德榜为理事长。修改后的会章将学会宗旨变更为“在团结化学工作者,从事学术研究,交流学术经验,以谋提高化学生产技术为新民主主义文化经济建设而服务” 同时决定“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关”。还提出“本会受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科联)之领导,定期向科联报告工作,并通过科联与其他专门学会及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本会各地方分会受总会及该地区科联分会之双重领导,定期向总会及科联分会提出报告,并通过科联分会与其他专门学会及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后于1956、1963年分别在代表大会,对会章做了数次修订。同时,从1951年开始,中国化学会将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作为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此点有别于旧中国的学术团体,充分发扬了民主办会的特点,突出了会员的最高地位。每届理事会均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会的重大决策均需代表大会决定,理事会必须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和学会财务、修改会章说明和选举工作等情况等。会员代表大会往往和学术活动同时举行,这样,会议的内容更加丰富、学术气氛更加浓郁,使会员更感兴趣而乐于出席。
  从1950年在北京召开的扩大理事会起,将总干事改名为秘书长。随着会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学会理事会规模也逐渐扩大。1956年第十七届年会时,共有理事47人,其中常务理事13人。除理事长、秘书长外,设有副理事长、副秘书长各2名。到1959年第十九届理事会时,理事增至83名,其中常务理事12人,还设有副理事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自1959年以后,学会还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每届化学会的秘书长必须由挂靠单位的党委书记或副所长担任,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全体讨论、通过。挂靠单位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的时任党委书记华寿俊、鲍奕珊都因此从事学会的领导工作,此点也有别于过去时期,体现了挂靠单位对学会工作的支持和办事机构的直接领导。从这三届理事会的扩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化学事业的不断发展。
  中国化学会的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1951年8月4日至9日在北京召开。到1963年,共召开过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都是与学术活动同时举行。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当届理事、学会所属学科、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以及团体会员单位按会员人数比例推选产生,充分反映了化学各领域和地区的会员状况。1956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组成第十八届理事会,选举杨石先为理事长。
  表 中国化学会1951-1963年期间会员代表大会简况
届次 时 间   地 点
一 1951年8月 北 京
二 1956年8月 北 京
三 1963年7月 青 岛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化学会的会所就从南京迁至北京。
  1958年9月18日至25日中国科协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科联”和“科普”合并,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时任化学会常务理事的侯德榜当选为科协副主席。学会进一步得到国家的领导与支持,从而获得新的生命力,进入了稳定发展的阶段。同时,各专门科学学会均在积极筹备中。当时正值中华化学工业学会筹备委员会已成立,当时考虑到中国化学会和学会筹委会的具体情况,遂决定将两会合并为“中国化学化工学会”,于1959年6月在上海召开了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了以侯德榜为理事长、杨石先、恽子强、李苏为副理事长的第十九届理事会,并决定将会址设北京,办事机构设在化工部机关内。
随着学会的发展壮大和化学化工专业性质及分工的差异,如将化学化工分为两个学会,更加有利于学科的发展,经中国化学化工学会提请中国科协批准,决定恢复中国化学会,维持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学会遂于1963年7月,在青岛市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会章,并选举产生第二十届理事会,选举杨石先为理事长。根据中国科协指示,中国化学会挂靠在中国科学化学研究所,地址在北京中关村。学会活动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和化学科技发展的需要,纳入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轨道,学会所需经费由国家经中国科协及学会所挂靠的单位拨发。国家不仅提供经费,还配备专职干部,支持学会的各项学术活动,提供开展工作和学术活动的条件,显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旧中国时那种无专门会所、无专职人员、经费拮据、工作困难重重的窘境,已一去不复返,学会各项活动的规模、范围都大为改观,当时中国化学会的会员已达6000余人,学术思想十分活跃,形势十分喜人,会员们经常需到学会来聚集,东四二条的会所得以继续使用,已初具“化学家之家”的规模。1966年,正值筹备召开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之际,不幸十年动乱,使中国化学会又出现了坎坷不平,停滞不前。

              二、学术交流联系实际 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由于体制上的变化,解放后的学术交流以专门性的学术会议为主。解放后,除在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同时,继续举行专题报告、宣读论文、进行学术讨论外,还紧密配合任务的需要和新中国化学事业发展的需要,开展了各种类型的活动。例如1950年学会响应全国科联号召,组织开展了《防细菌战的研究活动》,1953年9月召开了秋季化学讨论会,主要讨论了“化学教育”和“有机化合物结构理论问题”两个专题。1954年2月举行了“纪念门捷列夫诞生120周年座谈会”,同年8月举行了“中国化学史讨论会”,10月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召开了“高分子化学会议”。1955年举行了“分析化学报告会”。1960年6月中国化学会与中国化工学会合并期间,根据当时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需要,对一些当时人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交流。从1951年至1963年中国化学会先后组织了八次规模较大的学术活动,学术思想十分活跃,形势十分喜人。正是由于紧密联系当时的形势,围绕化学科技和教育的需要,使化学会有了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内容,而通过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又大力的推动了学科的发展,增进了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例如,1954年学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召开了“高分子化学会议”,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会议,共计42个单位的93名代表参加。会议不仅是对中国高分子科学创业初期成功的检阅,也是当时全国高分子研究力量的初步汇集。为我国高分子学科的迅速崛起和人才的培养起到了开拓作用。这次会议的召开缘于1952年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接受了两项国家下达的任务。它们是有机玻璃(聚α-甲基丙烯酸甲酯)和卡普龙(聚己内烯胺)试制与工业化数据。当时高分子在我国尚属空白,王葆仁先生急国家之所急,毅然接受任务,他带领年轻人,边学边研究,从无到有,不到一年时间,试制出我国第一块有机玻璃和中国第一缕尼龙-6纤维。翌年,这两项成果均在锦西化工厂扩大生产。这是中国合成纤维工业化的开端。高分子研究成果使与会代表深受鼓舞,会议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研讨会,形成系列活动;同时决定创办高分子期刊。从此涌现出一批高分子人才,使高分子科学研究与生产都得到迅猛发展。50年代后期,化学参与有关国防建设的需要,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原子能原料的提取纯化、后处理;高分子材料、胶粘剂等,都很快组织力量投入研究,成果显著。
  但遗憾的是在十年动乱期间,这些学术活动全部被迫中断。

                     三、期刊的创办与调整
  化学会在解放前创办的几种学术期刊在新形势下作了些调整。
  1.《中国化学会会志》更名为《化学学报》
  根据中国科学院召集各专门学术刊物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决定,于1952年6月从第19卷1期开始,<

中国化学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
联系电话:+86-10-82449177
邮政编码:100190


传  真:+86-10-62568157
网  址:http://www.chemsoc.org.cn


个人会员:qiaoqinzhao@iccas.ac.cn
学术交流:cmdeng@iccas.ac.cn
国际事务:hanlidong@iccas.ac.cn
化学竞赛:wlbai@iccas.ac.cn


学术奖励:yuehe@iccas.ac.cn
期  刊:haolinxiao@iccas.ac.cn
单位会员:wangyr@iccas.ac.cn
产学研合作与促进:binjiao@iccas.ac.cn


All Rights Reserved by the Chinese Chemical Society 中国化学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797号

门户网站、会员系统、会议系统 技术支持:深圳市学术科技有限公司 www.sz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