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专业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化学或化学化工学会:
各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化学会理事:
学会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4年度国内学术活动的申报。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凡拟在2014年度举办,由中国化学会及各分支机构主办,或与其他学术团体、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 包括:
1. 学科、专业的学术会议;
2. 学术发展前瞻性的研讨会、论坛等;
3. 其它全国性的学术活动,包括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所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等。
有外籍学者参加的国内学术会议,须在会议申报的同时报外宾来访项目,如情况特殊应至少提前六个月申报,过期不再补办。请同时填写接待来华项目的申请表,网上可以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n435777/n435792/n435855/n435955/5761.html
对于“国内会议暨国际会议”(如:第四届全国化学生物学学术会议暨国际化学与生物/医学交叉研讨会),必须按国内和国际会议的申报要求分别申报。
二、申报指南:
“国内学术活动申报(请)表”(附件1),每项活动填报一份,务请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请)表原件邮寄至我会,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mdeng@iccas.ac.cn。
学会办公室将汇总申报材料,提交本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审定,列入本会2014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并向各会议承办单位发出会议委托函。凡未申报或未被列入计划的会议,不得以本会名义举办。因各种原因,延期召开的会议,请说明理由,并重新填表申报。
三、有关要求:
1. 为提高学术交流质量,提升为会员服务水平,打造中国化学会学术会议品牌,加大学术活动宣传力度,要求中国化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使用“中国化学会会议管理系统”,相关介绍另附。
2. 会议切忌铺张浪费,须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3. 凡本会会员及学生会员,注册费应分别给予不少于15%和30%的优惠。
4. 中国化学会第29届学术年会已定于2014年8月3-7日在北京举行,未避免与年会发生冲突,请各会议承办方酌情拟定会议时间。
有关会议申报及“中国化学会会议管理系统”使用事宜,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邓春梅
E-mail: cmdeng@iccas.ac.cn
电话: 010-62625584
传真: 010-6256815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 号
邮编: 100190
特此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13年8月8日
发布时间:201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