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会或化学化工学会:
化学教育学科委员会委员:
化学基础教育在促进化学科学可持续发展,培养化学科技和教育人才方面发挥着基础的作用。为了表彰和激励广大中学化学教师献身于我国化学基础教育事业,中国化学会决定自2014年起,设立“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以表彰在化学基础教育教学方面做出成就的优秀中学化学教师。
根据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条例,现就2014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候选人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条件、推荐办法与名额
1. 请严格地按照“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工作在中学化学教学第一线的现任在职的优秀教师。
3.“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条例”请见附件1。
4. 2014年度“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名额为十名。每个地方学会推荐的候选人不超过一名。化学教育学科委员会委员可以联名推荐,每三名委员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一名。
5. 被推荐的候选人应该是中国化学会会员。非会员在被推荐时,应办理入会手续。
二、推荐材料与推荐时间
1. 被推荐的候选人须提交的以下材料,包括:推荐表、代表性的论文或专著以及相关的附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材料1份 (与纸质材料一致),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表和奖励条例可以在中国化学会网站下载(http://www.chemsoc.org.cn/)。
2. 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不予评审。候选人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3. 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以及材料接收人:刘克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化学学院,邮编:100875;电话:010 58805062;电子邮箱: hxjywyh@163.com 。
附件:
1. 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奖励条例
2. 中国化学会化学基础教育奖推荐表
专此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13年11月12日
发布时间:201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