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6-2018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学字〔2016〕265号)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中国化学会即日起启动新一轮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征集工作。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由中国科协2015年起实施,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学会(学会联合体),对20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成才机会、指引发展方向,以期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中国化学会2015年成为该工程首批立项单位,择优支持6名具有潜力的青年化学人才。项目实施一年来,学会为“托举人才”制定了详细的托举方案,配备了学术导师和青年帮扶化学家,取得显著成果。根据中国科协相关工作部署,中国化学会将在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2016-201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拟在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会员中,采取“自荐”和“海选”方式,确定有效候选人。
一、申报条件
1. 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
2. 年龄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未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支持的人选(包括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基金委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科技部领军人才计划、拔尖人才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以及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等);
4. 热爱并致力投身于化学科研事业;具有独立开展化学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对“托举”具有现实需求,并具备可预期的科研潜力。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中国化学会个人会员填写《“青年人才托举项目”自荐表》(附件1),于2016年1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中国化学会秘书处(fengjuan@iccas.ac.cn)。自荐表模板可从学会网站( www.chemsoc.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工作流程
中国化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按照自荐、初选、答辩、实施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 自荐。中国化学会向本会会员发布“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本会会员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写《自荐表》,重点阐述自荐理由、科研思路、职业生涯规划以及所需“托举”内容。
2. 初选。学会秘书处收集申报材料后,组织小同行专家进行初评,确定邀请参加现场答辩候选人名单,并予通知。
3. 答辩。学会拟将于12月下旬组织召开“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沙龙”,组成专家委员会,听取候选人现场报告,专家评议并最终产生“托举人才”。
4. 实施。确定“托举人才”后,学会拟自2016年起正式实施。对“托举人才”予以每年15万元资助,稳定支持三年,并根据“托举人才”实际需求,制定培养方案。利用学会智力资源和学术平台、国际交流平台,建立长效沟通、服务机制,助力“托举人才”成长。
四、中国化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 娟,岳 鹤
电子邮件:fengjuan@iccas.ac.cn;yuehe@iccas.ac.cn
联系电话:010-82449177-812/8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中国化学会
邮政编码:100190
附件:1.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自荐表
2.中国化学会关于实施 2016-2018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中国化学会
2016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16/12/2
中国化学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 |
|
个人会员:qiaoqinzhao@iccas.ac.cn |
学术奖励:yuehe@iccas.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