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会完成环境保护部就《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我会意见的工作。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国家为了加强环境保护而出台的对化学品管理的措施。自2005年底开始,我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结合科学研究与技术和产品开发的特点,就《办法》实施过程中,涉及有关程序、数量控制等内容,应团体会员单位的要求,开展了调查研究,并与主管部门交流,为相关的化学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环境保护部针对《办法》实施5年来所发现的问题,开展了修订和征求意见工作。
《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较现行《办法》有多处重要修改和积极的完善,学会提出的有关研发部分的建议案也在征求意见稿中多处体现。
此次征求意见工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高度重视。我会在征集到的148条意见的基础上,邀请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领导,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百灵威、阿科玛(上海)、罗迪亚、亨斯迈、帝斯曼、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国际香精香料、凯赫律师事务所、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0余位代表座谈、研究、讨论修改意见,并提出了有关意见的理由或依据。
最终提出了68处修改意见以及近8000字的修改依据或说明;特别是针对科研学究与技术和产品开发部分,提出了专项管理条款的建议,以利于知识和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还提供了近2000字的研发界定与管理模式的说明材料。修改建议意见成文并已经报送。
(合促会)
发布时间:200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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