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学会官方网站!

访问新版网站 | 关于我们

所在位置: 中国化学会 > 学术活动 > 国内学术活动 > 学会介绍 > 内容
第四届全国“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化学问题”学术研讨会征文通知

    由中国化学会主办,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同承办的第四届全国“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化学问题”学术研讨会,拟于2013年7月中旬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会议主题是“社会发展与化学安全",旨在进一步加强国防、公共安全、安全保卫、公众安全与健康等领域的合作与学术交流,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会议将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领导与会,热诚欢迎广大学者及相关单位代表踊跃参加这次学术盛会。
会议欢迎相关仪器厂商参会,具体事宜请与会务组联系。

    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征文范围包括未公开发表的进展综述或评述、原始创新性论文,具体内容如下:
1.公安领域中的化学问题:
包括警务装备、侦查、禁毒、消防、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领域。
2.安保领域中的化学问题:
包括炸药与毒品等危险品的侦检及处置、恐怖预警与危害评估、人身防护材料等。
3.防化领域中的化学问题:
包括化学防护、反化学恐怖、化学事故及救援、化武履约等。
4.公众安全与健康领域中的化学问题:
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劳动保护、科研与生产安全等。
5.相关领域的仪器装备研发。
6.其他:包括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分析检测方法研究、非共识化学问题等。

二、应征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内容包括:标题、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电话、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格式按照《化学通报》要求);请在作者姓名的下方使用下划线表明为与会方(如:×××)和作者姓名后用上标“*”表明为通讯人(如:×××*)。
2.具体格式要求:全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正文用A4纸,上下分别留出2.5cm,左右分别留出2.0cm。文题用三号黑体,作者姓名用四号楷体,作者工作单位用五号宋体,摘要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参考文献用小五号宋体;英文摘要一律用相应大小的Times New Roma字体,正文用五号宋体。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将退回作者重新修改。
3.征文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审核征文,一经评审录用后即定稿,不再修改。请作者在递交论文时仔细检查,自留底稿,论文一经录用,文责自负。
4.被录用的论文将以正式出版物的会议论文集形式出版,优秀论文将推荐到中国化学会主办的期刊发表。论文必须通过单位的保密审查,并提交论文保密审查函。
5.请将论文电子文档发至会议联系人邮箱,同时将打印稿l份及论文保密审查函(见附件)邮寄给会议联系人。

三、录用与与会事宜
录用与与会事宜请详见第二轮通知,将于2013年6月中旬发布。

四、会议联系人
张振宇: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邮编:110854;电话:024-68982750;传真:024-86982750;邮箱:ccpczzy@yahoo.com.cn
朱昱: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邮编:110854;电话:024-86982756;传真:024-86982750;邮箱:ccpczy@yahoo.com.cn

第四届全国“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化学问题“学术研讨会第一轮通知.pdf

第四届全国“公共安全领域中的化学问题”论文保密审查函.doc

中国化学会
2012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2012/12/31

中国化学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中关村北一街2号
联系电话:+86-10-82449177
邮政编码:100190


传  真:+86-10-62568157
网  址:http://www.chemsoc.org.cn


个人会员:qiaoqinzhao@iccas.ac.cn
学术交流:cmdeng@iccas.ac.cn
国际事务:hanlidong@iccas.ac.cn
化学竞赛:wlbai@iccas.ac.cn


学术奖励:yuehe@iccas.ac.cn
期  刊:haolinxiao@iccas.ac.cn
单位会员:wangyr@iccas.ac.cn
产学研合作与促进:binjiao@iccas.ac.cn


All Rights Reserved by the Chinese Chemical Society 中国化学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2797号

门户网站、会员系统、会议系统 技术支持:深圳市学术科技有限公司 www.sz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