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巴斯夫公司国际会议交流基金条例(试行) CCS-BAS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Fund 宗旨 为进一步加强巴斯夫公司和中国科研界的联系,巴斯夫公司与中国化学会共同在中国设立‘中国化学会-巴斯夫公司国际会议交流基金’,用于资助中国科研人员到国外参加一些知名的国际科学会议。 申请条件及标准 凡从事生物工程(农作物保护剂、饲料添加剂)、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和有机合成研究工作的,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的优秀的青年科学家,至少已接受会议安排口头报告的邀请信或国际组织相应学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国家代表均可提出申请。< 申请名额和额度 巴斯夫公司每年资助5-10位条件具备的人员,费用包括国际往返机票、会议注册费和会议期间住宿费。 申请办法 每年受理两次,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会议结束后,与会者分别提交给巴斯夫公司科技合作部、中国化学会一份参会感受及分析报告(中英文各一份)。 本项资助实施条例自2001年开始实行,由巴斯夫公司科技合作部负责解释。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不完善之处,将根据情况修订相应条例。 联系人:巴斯夫公司技术合作部 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8号港陆广场20楼 邮编:200001 电话:021-63851630-6502 传真:021-63848413 E-mail:liqh@basf-china.com.cn
名称:中国化学会-巴斯夫公司国际会议交流基金
申请人必须在受理时间前一个月向巴斯夫公司科技合作部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上海西藏中路18号港陆广场20楼,200001)
申请材料包括:
个人简历及研究工作简介;
大会背景资料;
会议邀请口头报告的邀请信复印件及报告的摘要或学科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国家代表任命通知书复印件等
申请材料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申请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每年若无入选者,可以空缺。评选结果经和巴斯夫公司科技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该申请人。
发布时间:2009/11/25
学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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