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是: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修改会章和选举新的理事会等。
表1 历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简况
届次
时间
地点
论文数
到会
人数会员
人数备注
1
1933年
南京
7
46
368
2
1934年
上海
0
116
566
3
1935年
南宁
16
76
815
与中国科学社等六学术团体联合召开;机关会员10个单位
4
1936年
北平
53
127
1147
与中国科学社等七学术团体联合召开
5
1937年
青岛
48
8
1279
原计划80多人参加,因抗战兴起只有8人到会
6
1938年
重庆
14
57
1293
7
1939年
昆明
79
84
1309
8
1940年
峨眉
-
1644
9
1941年
成都
66
177
1807
机关会员46个单位
10
1942年
重庆
53
298
2106
11
1943年
成都
39
100
2409
12
1944年
兰州
40
144
2784
与中国化学工程学会、中华化学工业会联合召开
13
1945年
昆明
25
149
2958
14
1946年
上海
37
150
2979
与中国化学工程学会、中华化学工业会联合召开
15
1948年
南京
34
112
3115
机关会员150个单位
01
1951年
北京
-
-
-
与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
02
1956年
北京
86
250
-
与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
1960年
西安
-
347
-
与化工学会筹委会合并为中国化学化工学会
03
1963年
青岛
150
124
6353
与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
1978年
上海
159
480
23000
文革后,中国化学会恢复活动
04
1982年9月
南京
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05
1986年4月
杭州
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06
1998年11月
成都
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07
2002年11月
杭州
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08
2006年11月
南京
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注:截止到1981年年底会员人数的粗略统计。
注:1949年前中国化学会实行年会制,1949年后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
注:1986年、1990年和1994年因分别召开换届理事联席会议,故未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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